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退休魔王的佛系生活日常

第20章完结

   最麻烦的是,定光无法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定光,青灵的封印不是那么简单的,他无法对任何生灵乃至事物说出自己的身份,一旦想要说出口,他的元神就会全面崩溃,元神崩溃了,人自然也就没了,甚至连转世都是奢望。kenyuedu.com

   也就是说,定光会在清醒中被这个不断前进的世界抛下,没有任何办法走上修炼之路,如果他什么都不记得,那么,最多也就是失落而已,但是,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曾经的辉煌与荣光,这就是噩梦了,他会不甘,会痛苦,会后悔……总之,他的后半辈子算是彻底毁掉了!

   在诸多截教弟子,不,如今是魔教弟子了,在他们眼中,定光落到这样的下场简直是大快人心,这比直接让他形神俱灭更让人觉得痛快,不过相应的,他们也明白了青灵这个教主的性子,曾经的事情毕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他不再是那个宁折不弯,性情直爽暴烈的通天教主了,已经初步具备了魔道之主的气象。

   第63章

   “感觉青灵比你合格多了!”弑神甩着尾巴,感知到魔道的气运蹭蹭蹭往上涨,毫不客气地说道。

   罗易懒洋洋地说道:“难道在你的记忆里,罗睺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吗?”

   弑神顿时哑然了,好半天,他才摇了摇头,不得不承认道:“不,罗睺是个非常自我的人,要不然也不至于立下魔道之后,就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!”说到这里,他有些愤愤起来,自己是罗睺的伴生灵宝,罗睺跑路了,居然不带上自己,实在是可恨!这么想着,他看着罗易的眼神也不爽起来,他虽说没有罗睺的记忆,但是在弑神眼里,却是一个人,因此,他气冲冲地又窜到了罗易身上,伸出爪子,一阵抓挠。可惜的是,虽说他如今这个黑猫的身体是幻化出来的,本质上已经变成了兵器,但是以罗易的体质,他依旧没能在罗易身上哪怕留下一道红印,顿时更加气恼起来。

   弑神如今不像是从前一样,整日里窝在家里了,他闲着没事,也喜欢到处溜达,他如今恢复了不少神通,飞行速度非常快,就算不用幻术遮掩,他的目标也很小,就算是电子设备也捕捉不到他的身影,因此,他如今算是变得神出鬼没起来,满世界乱跑。

   罗易已经与弑神签订了契约,只要他愿意,就能够知道弑神在什么地方,何况,以弑神的实力,就算是遇到鸿钧,打不过也逃得掉,因此,罗易对于这只猫不着家的行为也就听之任之了!

   弑神没事往外跑自然不是闲着没事,四处溜达旅游,似乎比起罗易来,他对鸿钧更加痛恨一些,大概当初罗睺真的在鸿钧手上吃了不少亏。罗易曾经问过,但是弑神死活不肯说,只说他如果愿意的话,干脆自个想起来好了。弑神一直企图找到鸿钧的踪迹,偏偏鸿钧也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,如今形势都不一样了,鸿钧依旧不露面。

   弑神还曾经跑过去找过青灵,询问他之前鸿钧到底是个什么情况,青灵也没办法,鸿钧这人,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,当初鸿钧高居紫霄宫,他要是不乐意,就算是圣人,也没办法在天外天定位紫霄宫的位置。

   “除非鸿钧自个露面,否则的话,光凭着你,还真找不出他来!”青灵瞧着弑神一副殷切的模样,他倒是看出来了,弑神如今的形态与当日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不一样了,虽说还是一个黑猫的模样,但是这个形态完全是幻化出来的,不像是之前,那是真的本体。对此他非常疑惑,还专门给罗易传信询问其中的道理,罗易干脆就将这个法门告诉了青灵,青灵一听,顿时表示,之前要罗易锻造的剑不用他制作了,他打算自个用元神锻炼出一把与自己心神相连的本命剑出来。

   即便是在洪荒,元神依旧非常重要,最重要的是本命元神,像是冥河老祖,创立的血神经,分裂元神化作血神子,分裂出来的也不是本命元神,不过就是普通的元神!也唯有冥河老祖这样的先天神魔,元神无比强大,才能修炼出亿万的血神子出来,而他那些修行了血神经的徒子徒孙,能够修炼出千万个就算是了不得了!

   能够利用秘法锻造灵兵的只有本命元神,但是,这对于曾经身为上清的青灵来说并不是问题。三清原本就是盘古元神三分,在他们的传承中,自然有元神分裂的法门,太清当年在封神之战中搞出了个一气化三清,虽说是个花架子,并没有真的将三清都演化出来,但是,分出来的化身还是有几分气象的。青灵原本对于元神分裂的传承并没多大兴趣,也就是在封神之战后,他被镇压了一个元会,在此期间,他却是潜心揣摩,虽说没有修炼,但是对此却也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,如今一听罗易说的秘法,立马就有了决断。

   青灵对罗易还有一些戒备之心,对弑神却没这么多想法,青灵是个很纯粹的人,他信任自己的剑,同样也尊重其他人的武器,如果他不是圣人的话,生在那等武侠世界,应该也是个纯粹的剑客。

   弑神一心一意要将鸿钧找出来,青灵其实也有这个想法,但是,鸿钧要是不想被人找到,那么,你就别想找到他。因此,青灵直接劝道:“你也不用太过着急,如今虽说我唤醒了当年的那些门人弟子,但是却没有如鸿钧所愿,重新修炼上清仙法,鸿钧定然还有别的计划,很快就会出现的!”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