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软饭男,别来沾边
叶潇信眉头轻锁,这也是他如今深思熟虑之事。
“我昏迷之后,并不清楚桢蔷如何摆脱杀手,但目前无人寻来,应当还未暴露踪迹。”
只是,若桢蔷没能将尾巴清理干净,暴露便是迟早的事。
“你可知道桢蔷手上的防身药粉有什么作用?”
许泽心中猜测桢蔷用的应当是那天对付许家婆媳的防身粉料,便解释道:“粉料入眼会导致短期失明。”
叶潇信眉头一松,失明的话,那便不会有尾巴追随而来,看来他们许家庄这个地方如今还算是安全,不过他心中倒是十分好奇那药粉,便询问出处。
“你知道那药粉怎么来的吗?”
许泽说道:“娘亲是从商人手中购买原材料,自己研磨而成。”
叶潇信却道:“灵药和粉料的来源并不简单,普通商人手中可没有这种东西。”
毕竟他混迹江湖这么久,了解的事物较多,这种东西普通市面并未有所流传。
许泽想到桢蔷的秘密,但是并未言语。
叶潇信也不作纠结,继而说道:“不过倒也庆幸桢蔷相助还阴差阳错帮我隐瞒踪迹。如今我已经借助手段想同伴透露踪迹,后面的事,不必担心,暂时就在许家庄住着吧。”
许泽点了点头。
他也不想离开许家庄,这里有他从未享受过的安宁。
叶潇信拍了拍许泽的肩头,领着人进了屋子。
与此同时,延吉县衙里。
姚县令满脸虚汗点头哈腰地对上位的黑衣人说道:“还请大人给小的一点时间,定然将陈昭带人追踪到的可疑人物寻到。”
黑衣人冷声呵斥道:“到嘴的鸭子都能让人飞了,废物!”
姚县令擦了擦脸上虚汗,苦着脸说道:“陈昭带出的杀手寻回来时已经又盲又哑,连陈昭本人都已坠崖殒命,完全无法提供逃跑之人的有效信息,实在不是属下故意推脱啊!”
黑衣人心中愤恨不已。
近日他被派来塑平镇追踪皇帝的下落,而原来的头领陈昭却对他这个天降的主子并不服气。
陈昭总是带人私自行动,妄图抓到皇帝越过他邀功。
今日更是带走一大批杀手悄悄出动,迟迟不见陈昭带人返回,他便意识到事情有异,让姚县令派人去寻,结果带回来的不是尸体就是盲哑废人!
黑衣人眼神阴翳,冷声道:“一群废物!此事若是不能给上面一个满意交代,那你便提着人头来见!”
说罢,起身离开。
姚县令看着黑衣人消失的背影,直起了腰,呸了一声骂道:“什么狗东西,也敢在本官面前狐假虎威!”
呸!不就是国公大人的狗腿子吗?有什么可牛的!
骂了几声出了一口恶气后,便唤人进来派遣调查。
……
桢蔷平日里做饭总喜放一些辣椒。
但是如今家中有两个伤患,所以便割舍心头之好,一点辣椒都未放进去,简简单单地来了一个炒肉,水煮白菜,皮蛋瘦肉粥,这皮蛋可是她前些日子特意在镇子上买的。
叶潇信瞧着桌子上清淡的食物,倒也没有说些什么,只是见桢蔷将红彤彤的东西往她自己碗中倒的时候,有些好奇询问:“这是什么?”
桢蔷解释道:“这是辣椒粉,如今我也是靠卖这个补贴家用。平日里都是放在菜中,但是你和小睿身上有伤,今日便省去了。”
叶潇信点头明了,没有再询问。
他在山庄的时候有听到辣椒粉,负责厨房的管事曾询问过他,要不要进购一些,当时他同意了,后来山庄内的菜肴便多了一股味,很呛但是又让人欲罢不能。
只是没想到这奇怪的东西竟然是桢蔷弄的。
这女子身上倒是有很多稀奇的东西。
饭后,叶潇信见桢蔷空闲下来,便走上前,委婉道:“我身上血衣穿着并不舒服,你是否能找来替换的衣物。”
“我不是放在你床前一套吗?”桢蔷不解道。
“那是女子衣物……”
叶潇信太阳穴青筋隐隐跳动。
他今日早上穿上血衣不仅是为了卖惨,还是因为那干净衣物是女子衣物,他属实不能接受。
桢蔷耸了耸肩,摊手道:“那没办法,传闻你已经身死,家中留你的衣服也没半点用处,所以我便将你的衣物处理了。就你那枕套都是用你的的外衫制成,还是王婶帮忙缝制的。”
叶潇信神色一僵,语气艰涩道:“你这般做法不够尊重逝者。”
桢蔷神色淡淡,对此并不在意,道:“遗物充作他用也是逝者造福的方式。”
话落顿了顿,她看向院中拿出来晒的被褥与枕头,继续说道:“你能够拥有枕头就是假死的你带来的福报。”
不然她一味地将许刚的衣物堆积在那里,现在他还有个屁枕头。
叶潇信一噎,竟无言反驳。
他虽然觉得这做法不近人情但确实很有道理。
这女子说她善良,但是做事却又决绝果断,也是一个奇女子。
不过如今家中枕头都是要旧衣服缝制,他们母子四人似乎过得十分凄惨,又联想到桢蔷与檀胭铺的合作,叶潇信忍不住追问道:“家中真的很缺银子吗?”
桢蔷眼神微微一动,轻叹一口气,开始卖惨:“我的小本买卖勉强供养三个孩子。”
话语之间暗示家中不养闲人。
叶潇信也知道她在内涵自己却并不生气,反而好奇何种经历让桢蔷养成不同寻常的想法与性格。
再联想到这桢蔷前后反差,他总觉得这个女人身上似乎有很多秘密需要挖掘。
叶潇信眸中显露深意,出声道:“我短期内不再外出,你可以拿着玉佩去镇上典当,典当的钱可以添补家用。”
“之后我会去镇上做工。”
简简单单几句话,向桢蔷表明自己并非闲人,还是家中的一个劳动力,对此桢蔷十分满意。
养孩子她可以。
养男人?那绝对不行!
软饭男,别来沾边!
叶潇信知道这事算是谈妥了,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衣,怎么看怎么不舒服,便拜托道:“还是要劳烦你去往市集时,帮我买上几套替换的新衣。
桢蔷心情不错,没有拒绝:“两三日后我会去往市集,你这几日可以先替换我的宽衣。”
叶潇信面色有点青,拒绝道:“不必。”
他一直养尊处优,如今穿着粗布麻衣就算了,还要穿女子的衣服,心里过不去那道坎。
比起穿女子衣物,他还是喜欢穿着血衣。
桢蔷瞧出来他内心的抗拒,不由得腹诽道:身为一个男人比女人事都多,不就是穿女子宽衣,磨磨叽叽的,比贵公子还讲究。